7月20日起洛南未接种新冠疫苗者不允许进入重点场所
【导语】:7月13日,洛南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详见正文。
7月20日起洛南未接种新冠疫苗者不允许进入重点场所
7月13日,洛南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当前,洛南县已全面启动大规模人群疫苗接种工作,为有序做好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早日建立群体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务必应接尽接。凡年满18周岁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20日前,请尚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20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假期返洛大学生、高中毕业生中年满18周岁的人群一并就近就地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者的禁忌证明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二、实施二码联查。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福利院、监所、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包括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电影院、酒吧、KTV、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后金边标识码(微信小程序里陕西健康码-我的健康码查看金边标识码)“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标识),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
三、加强防控监管。7月20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实行接种“清零”。未完成疫苗接种任务的单位纳入县政府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全县企业、公共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及企业法人、经营管理者承担其行业从业人员疫苗接种的“应接尽接”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
四、出行活动倡议。7月20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禁忌症者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景区景点、超市、车站等重点场所。
五、重点人群管理。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镇办农村集市经营业主未接种疫苗原则上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六、做好个人防护。人群疫苗接种达到较高免疫水平之前,无论是否接种疫苗,在人群聚集的室内或封闭场所,仍然需要持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做好自身和家人的防护措施。
此通告自7月14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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