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实现住有所居 今年我市计划新筹集租赁住房6万套
6月2日,省政协调研组到我市围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和发展情况”开展民主监督性调研。据悉,截至去年底,全市可供租赁的各类社会化住房约40万套(间),今年我市计划新筹集租赁住房6万套。
我市约225万流动人口需租房解决居住问题
目前,西安市常住人口已达1295万人。作为高校聚集区,每年近30万大学毕业生有超过15万留在西安就业。经调研,我市60%(约225万)流动人口需通过租房解决临时性居住问题。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已成为解决新市民、新毕业大学生阶段性住房需求的重要途径。
从统计数据看,截至2020年底,全市可供租赁的各类社会化住房约40万套(间),其中,个人出租住房占75%,机构运营管理租赁住房占25%。目前,我市参与租赁房建设、运营管理的各类住房租赁企业304家,经营各类租赁住房近10万套(间)。今年1-4月,全市普通住房平均租金为27.12元/平方米·月,住房租金价格整体保持平稳。
2020年7月,住建部、财政部将西安等8个城市纳入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按照试点工作要求,我市确定试点期三年新筹集各类租赁住房不低于12万套的总目标。近一年来,我市对照试点要求,不断完善体系机制,加快制定政策制度,大力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多渠道筹措租赁房源,持续开展整治工作,初步探索形成了符合西安实际的可行性路径和运行体系。
住房租赁市场供给有效增加已开工新建改建租赁住房项目18个
以中央、陕西省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精神为指引,我市加强顶层设计,制定下发了《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西安市住房租赁试点三年实施方案》,配套出台《西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实施意见》《西安市租赁房源筹集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对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和发展进行规范,初步形成了符合我市实际的制度体系。
紧抓试点契机,我市坚持“一个统领(政府统领),两项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三个支持(支持专业化、规模化、国有化企业引领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多点发展(长租房与保障性租赁住房、集中式与分散式同步发展)”的原则,推进试点工作加快发展。
目前,我市住房租赁市场供给有效增加。截至今年4月,全市已开工新建改建租赁住房项目18个,面积172.33万平方米,房源2.61万套(间),其中,新建项目11个,面积147.88万平方米,房源1.73万套(间);改建项目7个,面积24.45万平方米,房源8819套(间)。社会企业盘活房源9877套(间)。2021年,我市计划新筹集租赁住房6万套,其中,新建改建3万套,盘活3万套。
我市今年继续加大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我市市场供应主体大幅增加。目前,我市住房租赁管理平台共申请注册住房租赁企业566家,通过审核304家,培育规模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7家。同时,积极鼓励市、区两级成立国有住房租赁企业。高新、曲江、长安、莲湖等七个区及开发区已成立区级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市级层面成立市安居集团,全市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呈现层次化、规模化、专业化、多元化发展趋势。
在住房保障方面,截至2020年底,全市保障住房累计惠及42万户,约130万人,其中,实物建房37.3万套,建设规模3036万平方米;货币化保障4.7万户,发放补贴2.22亿元。2021年,我市将继续加大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计划新筹集各类保障房3.04万套,年度发放租赁补贴5000户,提供新建成公租房4800套。
我市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力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确保三年试点期新增高品质租赁住房不低于12万套,培育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不少于30家。同时,积极推动建立房源筹集制度,不断增加租赁住房房源供给,加快推进建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和租赁资金监管制度,努力营造健康的住房租赁市场环境。
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