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保成绩单来了,请过目
为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认知度,更好地保障群众“病有所医”,进一步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即日起,本报将开设“西安医保暖心守护”专栏,系统解读国家各项医保政策和我市出台的具体细则,让每个人都能了解各项政策的优惠待遇,给每个人都开出一张医保“权益清单”。
构建“三重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全市医保系统基本理顺
记者首先对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市医疗保障局“成绩单”进行了梳理。据了解,我市的医疗保障制度始建于2000年,目前已构建起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三重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对医疗保障的投入力度,持续提高全民医保待遇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根据市医疗保障局日前的统计数据,截至今年9月,我市城镇职工参保369.24万人,城乡居民参保684.04万人,参保率达到98%以上。全市目前共有定点协议医疗机构4605家,定点药店4806家,为全市参保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坚实保障。
我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正式成立,主要职能一是建立健全全市医疗保障体系;二是推进全市医疗保障领域改革创新;三是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险基金;四是服务全市参保群众和医药机构。今年2月,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也划转市医疗保障局。目前,市本级和13个区县均成立了医疗保障局和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高新区人社局、经开区人社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健局由相关科室负责医保工作,西咸新区医保局接受市医保局业务指导,全市医保系统编制体制基本理顺。
数说医保成绩
提升群众健康福祉
组建以来,市医保局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中之重,在保障全市人民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群众健康福祉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年多来,市医保局整合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两种医保制度,形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于2020年1月1日实现全市670余万城乡居民待遇统一;合并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我市生育保险待遇得到更加有效保障;科学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累计为我市参保企业减负12.37亿元,参保个人减负3.54亿元;将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相关待遇并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待遇有所提高、结算更为便捷;组织构建“价值医保”体系,推进我市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市医保局还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利好,全国除4个直辖市外仅我市成功申请到全部三项国家医保工作试点。大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第一批25个中选药品第一采购周期价格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6%,为群众节省医药费用3.5亿元;第二采购周期价格平均再降25%。第二批32个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3%,最高降幅达93%,让群众看病负担持续减轻。开展国家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实现175种病种按病种付费,7种按床日付费,6种日间手术付费,使医保支付方式更加精准科学、付费效益明显提升。开展国家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创造性引入律师事务所、商保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管,截至今年9月,累计追回医保基金1.34亿元,守住了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
整合特药政策规范管理,将纳入医保报销的救命救急好药由26种增至98种,特药定点医药机构由城六区扩展到13个区县及西咸新区全覆盖,总数达46家;完善提升大病保险政策,截至今年9月,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共赔付22.3万余人次,赔付总资金7.97亿元,有效避免群众因病致贫;强力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市已有134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与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5008家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已累计直接结算2.9万余人次,基金支付3.36亿元,大大方便了群众就医。
把医保扶贫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势推进,连续两年实现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边缘户100%参保,落实贫困人口“三重保障”报销不低于80%的倾斜政策,全面实现县域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截至今年9月,累计资助21.5万余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医疗救助8.73万余人次1.09亿元;全市贫困人口住院53959人次,总额补偿2.91亿元。
在疫情面前,市医保局也毅然扛起守护群众健康的使命担当,及时出台10余项医疗保障政策,累计向全市32个定点医院和16家经办中心预拨周转金1.05亿元,实现了“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的工作目标。与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签署协议,向我市一线防疫医护人员捐赠风险保额达40亿元的专属保险,减轻一线人员后顾之忧。同时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对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5个月减半征收,共减免25亿元。
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