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日前,记者从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1年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经开始,此次集中缴费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280元。2021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医保缴费范围为具有西安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西安市居住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非从业居民,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贫困重度残疾人员无需个人缴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个人缴费70元。2021年1月1日起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当年只参保不缴费,次年以自然人身份参保缴费。
有关大学生参保政策,市医保局明确,在我市参加2019-2020学年大学生医保的参保人,医保待遇享受期从8月31日延长至12月31日,延长期报销金额与2019-2020学年共享最高支付限额。2020年9月入学的新生及未缴纳上一学年大学生医保的在校生,缴纳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后,待遇享受期自缴费完成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其间报销金额与2021年共享最高支付限额。有关新生儿医保政策,明确2021年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满90天以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次月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市医保局提醒,2021年度新参保或信息不完整的城乡居民,需持身份证及户口本(户籍不在我市的参保群众,需持身份证及居住证)到户籍所在社区或医保部门指定服务窗口进行人员信息登记。涉及医保政策和待遇享受问题,可向户籍地医保部门咨询,咨询电话可在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涉及缴费问题可拨打12366税务服务热线咨询,也可前往我市各办税服务厅咨询办理。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马相)
编辑:刘伟